高二高三 的記憶 我全混在一起了

據說還曾分過班 但 我完全沒有印象

整個失憶的緊

 

我選擇了甲組

因為 我的地理歷史爛到爆

因為 我喜歡 數學

因為 我覺得 女孩選甲組 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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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班上有一個女孩 個子不高 長的很可愛 功課很好 成天在談戀愛

放學時 總大聲的說著她要到 師大附中 圖書館讀書

我看著她 

突然懂了

我根本就不會 不可能 沒有機會 談戀愛

我怕的要命 膽子小的很 

要像她那樣的勇氣 我是半點也沒有

至多只能在我的小小腦袋瓜裡 做著浪漫的夢 ....

所以 我選擇回到我該做的事 讀書 包含 課內以及 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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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迷網少年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人為什麼活著?

我抓著書找 抓著人問

那時給我解答的是 毛姆 人性枷鎖 這本書

"沒有意義" 這是當時 我覺得的答案

人生沒有意義 那幹嘛活著呢?

於是 我成天覺得 我要死 我會死 在我十七歲的那一年

當然 我沒認真的想 怎樣死 我只是很天真的想 應該要死

 

我一直活得很好 家人愛我 不缺衣食 即便生命沒有意義 好像也沒有必要去死

也就是 誰規定 人生一定要有意義? ....這是我後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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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 我們有個國文老師

外省女人 胖胖的 穿著很時髦 很愛抽菸

兩堂的作文課 她得出去 抽根菸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我很喜歡她給我的感覺

滄桑 勇敢 以及 說不出的韻味

她說 "你們得認真的聯考...."

沒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 

她說 "因為你進到什麼學校 就會認識什麼先生...而 這就會影響你們一輩子"

"所以 現在 別去談勞什子的戀愛了 要認真...."

這話說的蒼勁有力 女權運動者一定不愛 但 我收到了

有很大的部分 我是認同的 即便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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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我認識了一個女孩 很特別的一個女孩

很漂亮 (我承認 我喜歡漂亮的女孩) 很大氣 很開心

說話大聲 笑聲宏亮 一切事 好似都在她的掌控

我喜歡她 很喜歡 但不知怎的 我有點不太敢靠近她

好像 她的好 是 太純淨了

而 我 不夠格

是的 這是我的感覺

那時候 我記得 我們兩都很高 腳都很大

我們常常在想辦法讓自己的腳顯小 也怕自己太高

我的外公 有一次 看著我的鞋說 啊 你女孩子的鞋 怎麼這麼大啊?!

我和她分享這可怕的故事時

她說 她常常在睡覺時 把腳這樣折那樣搞 怕自己太高....

我們一起笑

那好像是唯一一次 我覺得自己和她靠近

是的 很怪的一種喜歡

你愛著她的好 太好了 你覺得自己不夠好 你於是想走開

這樣一個人 在我生命中 只有一個

一直到現在 .....

我接到她的電話 有種受寵若驚的感動

真怪 我得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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